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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今天去戶政事務所換身份證了。
東京駐日文化代表處的人說台灣這邊的戶政事務所辦好登記之後,
會寄通知到我台灣的家,讓我去換身份證。
聽說2-3週就會辦好。
         但是....離我在東京辦好已經超過4週了,都沒收到通知。
所以今天就自己去問了,
一開始很客氣的問:「不曉得你們有沒有處理到這個CASE?
還是我該再個打電話回日本問?」
事務所的人竟然問我:「通知你,是我們的責任嗎?」
真是奇怪了,難道是我的責任嗎?
況且我也沒有怪你們為什麼沒通知啊?
真是賽...每次都會遇到一些怪人。
(P.S  我發現都是一些歐巴桑和歐吉桑,約中偏老年以上的人比較會這樣耶。
        那些公務員真是太誇張了。)

          不過反正都辦好了,就算啦。
看到身份證上,老公的名字冠上我的姓,就覺得有點甜蜜又好笑....呵
因為當時說要取百家姓時,老公似乎不太願意。
直說要取個酷一點的姓。
當我問他想取什麼的時候,他想了一想,說他想姓「張」。
(OS. 嗯.......「張」這個姓很酷嗎?還滿多人姓的吧....腦袋一整個給它覺得三條線...呵)
因為東京事務所的人都說中文,所以我就跟老公說:「不行啦,事務員說你要跟我同姓喔。」
哈哈....就這樣,他只好跟我姓囉.....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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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uching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